中新社北京4月3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3日发文调整保险资金重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增加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科技”“大数据产业”,引导保险资金加大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力度。
当天发布的《关于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将保险机构及其关联方对未上市企业构成控制或共同控制的直接股权投资行为界定为重大股权投资。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2010年以来,监管部门陆续发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等规定,允许保险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重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包括保险类、非保险金融类,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现代农业等行业。目前,保险资金重大股权投资风险总体可控,在实现产业协同和资源共享、提升专业化经营能力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该负责人称,随着形势环境变化和行业发展,重大股权投资领域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保险机构对新经济、新技术的股权融资支持力度有待提升,对被投资企业管理有待加强。《通知》进一步规范保险资金股权投资行为,引导保险公司做好“五篇大文章”,有助于防范资金运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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